攒典 การใช้
- 保德、恒羡、广积三仓各攒典一名。
- 外吏有书吏、承差、典吏、攒典四职。
- ,属吏有典吏、攒典等。
- 下属有攒典、仓子等。
- 万历《府志》:“常丰仓大使、副使各一员,攒典一人。
- 清《会典》:首领官、佐贰官、杂职官之吏通称“攒典”。
- ”元无名氏《陈州粜米》第一折:“则这攒典哥哥休强挺,你可敢教我亲自秤。
- 但是这些规定完全是一纸具文,根本不曾实行过,查遍顺天府档、巴县档也未见有“典吏”、“攒典”的名称,在众多的清人著作中也从没有提到过,只是称胥吏、书吏、书差。
- 金国时期,中央政府仿宋朝政制,在州、县各设仓使官位,正使官秩为正八品,副使官秩为正九品,负责掌管仓禀积粮、受纳租税、支给俸禄等事宜,其下属吏员有攒典、仓子等。
- 《清会典事例?吏部九?验封清吏司》:“凡京吏之别三,一曰供事,二曰儒士,三曰经承;外吏之别四,一曰书吏,二曰承差,三曰典吏,四曰攒典;皆选於民而充之,役五年而更焉。
- 清黄六鸿《福惠全书?莅任?看须知》:“吏房经管吏书官属及本治候选官员等项……所属官攒若干名,某官于某年月日到任,任内有无荐罚委署及升迁空缺;某攒典于某年月日报纳着役,有无役满,出缺悬缺。
- 书吏的职务和员额,在《会典事例》[①⑥]、《吏部则例》有规定,如州县的书吏名为“典吏”,首领杂职衙门的叫“攒典”;额定人数如宝坻县7人、宁河县12人等;书吏的召募、恩赏、入籍等也有一些限制性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