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护状 การใช้
ประโยคมือถือ
- 1816年增定可在巡回法院和季度法庭休庭期间签发人身保护状。
- 现在法院适用的特权救济手段主要有提审令、禁止令、执行令和人身保护状。
- 司法审查通常依据普通法上的各种令状:提审令、执行令、禁止令和人身保护状。
- 迨以陛下所颁之人身保护状呈请法院予以救济时,依照向例,法院应即令斥监禁机关说明加以监禁之原因。
- 英国刑事诉讼中,至今仍以签发人身保护状作为审判监督程序之一,由高等法院王座庭主司其事;但适用较少,多以上级法院根据被捕人的申诉着令保释来代替。
- 下设3庭:①王座庭,主要任务为初审重大的民事案件,组织海事合议庭和商事合议庭等专门法庭审理各该类案件,以及受理以报核方式上诉到院的刑事案件;此外,王座庭还负责核发人身保护状和各种特权令,进行审判监督。
- 非依法院签发的载明缘由的逮捕证,不得逮捕羁押;已依法逮捕者应视里程远近,定期移送法院审理;经被捕人或其代理人申请,法院可签发人身保护状,着令逮捕机关或人员申述逮捕理由,解送、保释或释放被捕人,违者可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