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与个别 การใช้
- 一般与个别总是相比较而存在的。
-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一般与个别
- 它们的关系,是一般与个别的关系。
- 三是一般与个别相统一。
- 、共相与殊相、一般与个别等的关系。
- 列宁对一般与个别关系原理的运用和发挥
- 倡导规范化服务,还有利于处理好一般与个别的关系。
- 由此证明整体与部分,一般与个别,皆不离相即关系。
- 逻辑范畴与各门具体学科的范畴是一般与个别的关系。
- 因此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关系具有一般与个别的关系的性质。
- 唯名论者和实在论者都形而上学地割裂了一般与个别的关系。
- 一般与个别的区别是相对的,两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 但他没有真正弄明白,客观上一般与个别究竟怎样联系而存在。
- 物质与物质的具体形态的关系是一般与个别、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 统一性与多样性的统一、一般与个别的统一就是秩序与活力的统一。
- 普遍联系与具体事物的联系同样是共性与个性,一般与个别的关系。
- 一般与个别的界限具有相对性,它们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过渡、相互转化。
- 无不体现共性与个性、一般与个别的辩证统一,我们要准确理解和把握。
- 一般与个别、理论与实践、目标与方法的统一,在该书中得到较好的体现。
- 运用理论是一个创造性的过程,要善于把一般与个别,领导与群众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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