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 การใช้
- 重庆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问题与对策
- 五十年来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变迁研究
- 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参合基金由民政部门筹措解决。
- 尤其是《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的颁发,更使这一制度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
- 摘要自农村税费体制改革全面推开以来,五保供养制度由集体福利转为国家福利。
- 为此,本文将对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化的建设提出一个理论和操作框架。
- 随着社会保险信息化市场的不断发展,具有可拆可合的“五保合一”功能的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核心平台成为社保管理信息系统开发研究的热点。
- 新中国成立后,对于无儿女、无依靠的老人实行“五保供养” (保吃、保穿、保注保医、保葬)制度,并在许多地方建立了“敬老院” 。
- 这一转变克服了过去五保供养完全依赖村和乡镇经济的不确定或不稳定性,使五保供养的经费在制度上得到了更大的保障。
- 究其原因主要是:五保供养的性质发生变化以后其本身的制度化建设滞后,以及缺乏一个相应的对制度的运行进行有效监控和评估体系所致。
- 农村的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的,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担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的五保供养,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 在此基础上分析在立法和法律实施两方面存在的问题,指出其在立法体系、立法模式上的缺陷,并分别探究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五保供养等制度现存的法律问题,最后对中国农村社会保障提出了若干完善建议,包括了对立法体系、农民权益保护法和农村灾害救济法相关内容的建议,并且提出了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医疗救助、农村养老保险法与农村五保供养法以及其他配套法律配合实施的改进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