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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共名 การใช้

ประโยคมือถือ
  • 如“物”这一概念既大共名
  • 《荀子-正名篇》:“物也者,大共名也。
  • 俞氏说:“《荀子?正名》:‘物也者,大共名也;鸟兽也者,大别名也。
  • 说龙“像蜥蜴戴角的形状”;何新说龙“是古人眼中鳄鱼和蜥蜴类动物的大共名”。
  • 彝为盛郁鬯以?祭之器的总称,亦可曰大共名;为宗庙之常器,属礼器之地位较高者。
  • 十三行这个大共名一直不变,而此起彼落,在清代可查见者不下三十余家,这是梁嘉彬的辛苦所得,不能泯没。
  • 荀子提出“制名以指实”,将名区分为大共名、大别名和小别名,分析了名实乱的表现,对名实问题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论述。
  • 因此,共名之上还有共名,直到不能再共时就称为“大共名”(如“物”);别名之下还有别名,直到不能再别时就称为“大别名”(有人认为相当于最小的共名;有人认为相当于单名)。
  • 他提出“制名以指实”、“约定俗成”的原则,坚持实同则名同,实异则名异,并依据事物客观属性的联系与区别,将名分为“大共名”、“大别名”、“小别名”,认为共中有共,别中有别,推至不能再“共之”、“别之”为止,以此为“制名之枢要”。
  • 他提出“制名以指实”、“约定俗成”的原则,坚持实同则名同,实异则名异,并依据事物客观属性的联系与区别,将名分为“大共名”、“大别名”、“小别名”,认为共中有共,别中有别,推至不能再“共之”、“别之”为止,以此为“制名之枢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