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参官 การใช้
ประโยคมือถือ
- 初置卿、少,率命常参官判寺事。
- 、太常博士日参,号常参官。
- 文武常参官朝晡之临,十五举音。
- 常参官知县,自屿等始也。
- 乾?中,令常参官转对。
- 唐代的常参官在宋代称为“升朝官”。
- 闰四月乙卯,诏常参官、畿县令言事。
- 或称朝官、常参官。
- 又奏常参官举才任谏官、宪官者,无限员。
- 太祖闻之,遣常参官主其事,由是斛量始平。
- ”乃诏常参官为挽歌,上自选其伤切者,令挽士歌之。
- 宋初以在京文武官无职事者每日参见皇帝,为常参官。
- 但引起了京城的巨大恐慌,第二天常参官入朝者仅有9人而已。
- 初又言:“旧制,常参官诸州刺史,上任三日,举一人自代。
- 六品以下常参官,许服小团窠绫,及无纹绫,隔织独织等充。
- 其中常能朝见皇帝的称为“常参官”,此外称为“未常参官”。
- 参加者称常参官,人数少而级别高,都是五品以上职事要重者。
- 乃诏尧叟与拯举常参官干敏者,同三司使议减烦冗,参决滞务。
- 《酬秘书王丞见寄》诗:“今体诗中偏出格,常参官里每同班。
- 常参官依月限改转,诸道军府带监察已上官者,限三周年即与改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