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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从官 การใช้

ประโยคมือถือ
  • 宋代,散从官之一,为州役名。
  • 院虞侯?杂职?依承符?散从官例?选差乡户。
  • 承符、散从官等旧若重役偿欠者,今当改法除弊,庶使无困。
  • 《云麓漫钞》卷七:“本朝则多称官……走卒则有散从官,流外有克择官,阴阳官。
  • 《东轩笔录》卷八:“散从官逐月佣钱三贯文,如遇差作市买,即每月添钱一贯文。
  • 元丰三年(公元一O八O年).对原有州役承符直、散从直、步奏官、人力等名称,统一称为散从官
  • 今立法须二等以上方得供弓手,三等以上方得供散从官以下色役,乃是用给田募役之名,行揭簿定差之实。
  • 宋太祖时,因袭前制,里正、户长、乡书手、皙长、弓长、壮丁、承符、人力、手力、散从官等差役由民户轮充。
  • 宋因前代之制,以衙前主官物,以里正、户长、乡书手课督赋税,以耆长、弓手、壮丁逐捕盗贼,以承符、人力、手力、散从官给使令;县曹司至押、录,州曹司至孔目官,下至杂职、虞候、拣、掏等人,各以乡户等第定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