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 การใช้
- 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
- 第五章:阐述了本罪的共同犯罪问题。
- 笔者认为,本罪的犯罪客体为复杂客体。
- 本罪的罪名应改为“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
- 单位按1997年刑法典的规定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 在主观方面,该部分认为过失、间接故意均不能构成本罪。
- 最后,对本罪刑罚适用中的数额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 本文认为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 分析了本罪中“财产”应是行为人的家庭财产。
- 兼论本罪在刑法分则体系中的地位
- 他因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被拘留后判三年。
- 本文第四部分主要对目前本罪在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能是间接故意。
- 另外,本罪法条的概括性设计,也使得本罪存在着诸多的缺陷。
- 对本罪的主观方面,作者认为构成本罪主观上只能表现为直接故意。
- 本文第二部分从犯罪构成特征出发对本罪加以详细论述。
- 在本罪的罪名、罪状、法定刑方面,都有值得完善的地方。
- 对于本罪,要在加强上游建设与监管力度的同时,切实提高刑事办案能力。
- 非法行医罪的基本罪的罪过形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并存在共同犯罪。
- 在客观方面,本罪实施的危害行为有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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