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商法 การใช้
ประโยคมือถือ
- 法律先见与海商法解释
- 略论海商法的若干基本原则
- 海商法下的承运人航海过失之探讨
- 第六届海商法国际研讨会综述
- 对运输单证的分类规定值得我国海商法学习。
- 美国海商法协会
- 中国海商法年刊
- 其中的承运人责任基础问题,更是海商法修改中面临的一大难题。
- 《海商法》对托运人的两种定义意味着什么
- 并依我国海商法规定,分析转船联运之运送人责任。
- 最后,探讨了合同法308条与海商法的融合协调问题。
- 第二部分是从经济学上分析在海商法中规定基本原则的益处。
- 第一部分探讨了《海商法》中建立船舶物权的必要性。
- 第八章对《海商法》第88条的适用与完善进行了分析和研究。
- 第五部分是从海商法基本原则的成因上探讨海商法的若干基本原则。
- 我国新的合同法的施行,将对我国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甚至整个海商法都要产生影响。
- 海上货物运输中承运人的识别,是海商法中一个传统的研究课题。
- 第九十五条海商法等法律对担保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包运合同具有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性质,应适用《海商法》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