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制品 การใช้
- 的战争中曾宣布米为绝对禁制品。
- 船只内的中立国货物,除战时禁制品外,不得拿捕。
- 随着作战技术的发展,战时禁制品的范围不断扩大。
- 战时禁制品指违反禁令的物品,即交战各方禁止运送给敌国的货物。
- 《巴黎海战宣言》只提出“战时禁制品”这个名词,未作具体说明。
- 中立国容忍交战国对其船舶临检和搜索,对其船上载运的战时禁制品加以拿捕、审判和处罚。
- 战时临检用于查明敌国商船,以及载运禁制品、从事非中立役务或破坏封锁的中立国船只和非交战国船只。
- 构成战时禁制品的条件,除可供作战目的的性质外,还有敌性目的地,即最终系运往敌国领土或敌占领区。
- ,消弱敌国作战能力,对敌国商船也可以进行攻击和拿捕;中立国商船如载运战时禁制品或破坏封锁也可以被拿捕。
- 但是,随着所谓总体战的出现,战时禁制品的范围也无限扩大,两次世界大战中,几乎没有不列入战时禁制品的物品。
- 它正式废止私掠船制度,规定中立国船上的敌国货物和敌国船上的中立国货物,除战时禁制品外,免遭拿捕;规定封锁必须具有实效等。
- 中立国船只除载运战时禁制品外免受拿捕,以及敌国船只内的中立国货物除战时禁制品外免受拿捕的原则,在战时封锁的情况下不适用。
- 经检查后,如无问题,应予放行;如发现有船籍与所悬旗帜不符、载运战时禁制品、破坏封锁等情节,可予以拿捕;如有疑问,可对船只进行搜查。
- 按照国际惯例和《伦敦宣言》草案的规定,凡运往敌国领土或敌占区的绝对禁制品一律没收;相对禁制品,如果是供敌国军队或其政府使用的,也要没收。
- 载运禁制品的船只,如果所载的禁制品按价值或重量、体积、运费计算超过船上所载货物的一半,船只也要没收;战时禁制品不论是直接还是间接运往敌国,都要没收。
- 比如:战时,各交战国可以封锁敌国的港口和沿岸领水,并且可以封锁邻近这些港口和领水的公海的某些部分;如果中立国商船企图破坏这一封锁运载禁制品,军舰就有权对其进行临检、搜查直至拿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