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兰契 การใช้
- 取“金兰契合”之意,故名。
- 少年场,金兰契,尽白头。
- 以后,其嗣女复结一金兰契,如血统之关系。
- 请读渎“秋雨夕闷制秋雨词,金兰契画剖金兰语”那一回吧。
- 出自《红楼梦》第四十五回金兰契互剖金兰语风雨夕闷制风雨词。
- 后来大约演变为“手帕交”??以结拜金兰契为形式的妇女小型集社。
- 所以,没有无缘无故初见即结金兰契,亦没有为了一块帕子起天大争执。
- 据史载,这些地区的少女,二人或多人结为异姓姐妹者,称为结“金兰契”。
- 但正是她们后来又“互剖金兰语”,结成“金兰契”,谱成了友情中最动人的篇章。
- 既结金兰契,遂立约不适人,后迫于父母之命,强为结婚,乃演成"不落家"之怪剧。
- 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下篇卷七有"顺德女子之金兰契"条,具体地提到它的同性恋性质。
- "不落家"者,即云女子已嫁,不愿归男家也,金兰契之风,以顺德为最盛,故"不落家"之风,亦以顺德为独多。
- 据胡朴安说,"金兰契"的内幕,"男界或不能尽知":"按二女同居,虽不能具有男女之形式,实具有男女之乐趣。
- ”又“金兰契之风,以顺德为最盛......女子嫁期有日,必召集一群女子,作秦庭七日之哭,如丧考妣,其金兰友亦在焉。
- 清代著名词人纳兰性德曾在《拟古四十首》诗中对赵孟?和管道升的知己式婚姻深表羡慕“吾怜赵松雪……亦有同心人,闺中金兰契。
- ”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广东》:“金兰契俗名夸相知,又名识朋友,其俗不知始于何时......如双方颇有意,其一方必先备花生糖、蜜枣等物为致敬品,以为意思之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