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哀 การใช้
ประโยคมือถือ
- 父丧,夺哀,擢三司户部副使。
- 丁母忧,未卒哭,夺哀复职。
- 母丧夺哀,拜同平章事。
- 丁父忧,夺哀如初。
- 丁母忧,夺哀复职。
- 是岁,夺哀拜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 ”丁巳,诏曰:“顷年以来,戎车频动,服制未终,夺哀从役。
- 唐白居易《除某节度留后起复制》:“加戎秩以夺哀,迁冬卿以示宠。
- ”宋庄季裕《鸡肋编》卷下:“靖康之后,时方用兵,急於人才,故士大夫多夺哀起复。
- 居母丧,诏夺哀,每入朝徙跣及门,夜值籍蒿以寝,非公事不语,还家辄号恸,年饥未克,葬。
- 《新唐书?永安王涵传》:“?应初,河朔平,涵方母丧,夺哀持节宣慰,所至州县,非公事未尝言,蔬饭水饮,席地以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