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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国籍 การใช้

ประโยคมือถือ
  • 临时船舶国籍证书
  • 第五条船舶必须持有船舶国籍证书,或船舶登记证书,或船舶执照。
  • 本文采用法理分析的方法对船舶国籍、船舶登记条件和“真正联系”的含义进行分析研究,用比较分析的方法讨论封闭登记制度、开放登记制度和第二船舶登记制度的特点及其对世界航运的影响;比较借鉴美国、日本、欧洲诸国发展本国商船队和完善船舶登记制度的先进经验;最后,从法理和海运政策的角度探讨我国船舶登记制度的不足和完善措施。